热门城市张掖重庆天津玉树衢州上海珠海兴安盟运城山南淄博昭通宜昌榆林玉林伊春张家口遵义营口延边亳州伊犁北京鹰潭中卫儋州泸州濮阳
网搜物流当前位置: 必威betawy » 必威体育官方网站登录 » 苗木新闻 » 江西:安远县林业局加强造林苗木质量管理

江西:安远县林业局加强造林苗木质量管理

   发布日期:2024-12-10 1:27:00  浏览次数:124  来源:市林业局
中国园林网11月11日消息:今年以来,安远县林业局采取以下措施强化造林苗木质量管理,为我县的营造林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一是强化苗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造林育苗行政许可制度。凡在县内从事杉树、木荷、马尾松、樟树等主要造林树种育苗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取得《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造林苗木培育。  二、规范苗木调运程序,制强化种源监管。造林用苗要求具备产地检疫证、质量合格证、种苗标签,造林苗木未经检验的,不享受造林补助政策。  三是继续推广市场化育苗机制。全县将继续实行市场化育苗,育苗户在林业部门的指导下自主育苗,自主销售,自负盈亏。  四是责任追究。各育苗户应严格按规定如实向苗木采购单位或个人开具《苗木销售凭证》。县局种苗站将每年度对各育苗户出具的《苗木销售凭证》进行双向核查,如检查发现育苗户弄虚作假或其出具《苗木销售凭证》的苗木数量超出正常产量5%的,立即注销该育苗户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取消其合法育苗资格;如检查发现苗木采购方与育苗户合伙虚开《苗木销售凭证》的,将注销育苗户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同时取消苗木采购方的一切资金补助;如发现伪造《苗木销售凭证》且数量达到立案标准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免责声明: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和企业自行提供,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如果以上信息不正确,侵犯了您的隐私,请马上联系我们处理。
 
[江西:安远县林业局加强造林苗木质量管理]相关新闻
 
按分类浏览
市场行情 (108) 成功案例 (84)
苗木新闻 (83956) 栽培养护 (33394)
病虫防治 (15069) 企业报道 (11291)
 
推荐图文
点击排行
热门品种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