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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消息:昨日,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信息中心作出公开回复,详情如下:【网民留言】尊敬的领导您好! 拉萨市的城市之肺“拉鲁湿地”,非常好的改善了拉萨市的空气质量,位于城市北面的北干渠是“拉鲁湿地”主要水源补给。但是北干渠个别渠段总有人向北干渠倾倒污染物,特别是在娘热路的北干渠南面,有很多紧挨着渠道修建的违章建筑,里面的人时常往渠道里面倾倒污染物。这几天,这些违章建筑又在违章扩建,这样扩建完后势必会加重对渠道的污染。不知道这种违章扩建和污染情况该那些政府部门来管管。 谢谢!答复意见:网友您好!关于您谏言“请多关心低碳群体,多支持低碳行为”的留言,现请拉萨市委办公厅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北干渠位于拉萨市城关区北部,流经纳金乡和娘热乡,总长7.22公里,是拉萨市重要的城市排水景观系统。经核查,一是拉鲁湿地北干渠沿线基础设施不健全,没有下水管网,沿线单位和居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干渠;二是附近部分单位和居民环境卫生意识差,存在随意将垃圾杂物扔入干渠现象;三是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桥涵堵塞、垃圾物堆积;四是北干渠沿线无生活垃圾集中存放点,周边垃圾经常被吹入干渠;五是城关区娘热乡政府修建的扶贫出租房产生的建筑垃圾。 二、办理情况 1.市联动综合执法支队与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联合向拉鲁湿地北干渠沿线单位、居民发放了《关于严禁在北干渠及其周边倾倒垃圾杂物的通告》,并积极向沿线单位、居民宣传环保知识和《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市联动综合执法支队要求当地乡、村(居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巡查和管理力度。 3.市环保局根据《拉萨市拉鲁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向保护区及其水源区倾倒工业废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其他废弃物的,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4.市环保局监察支队已对娘热乡政府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其在未办理相关手续前停止施工,立即向相关部门申报改扩建项目,房屋朝渠道的油烟孔立即封堵。 感谢您对西藏各项事业的关心。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网民留言】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在拉萨工作居住的藏二代,近两年拉萨的机动车增长非常快。上下班高峰时间交通拥堵很严重,在此情形下我和许多人都自觉的加入了低碳行列,放弃驾驶机动车上下班,改为骑自行车上下班。但是,很多机动车在早、中、晚上下班高峰时段,将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甚至在非机动车道内逆行、停车!这样严重危害到了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低碳人群的正常通行,甚至威胁到了这些低碳人群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个别机动车还故意将车停在机动车道上面办私事,干扰其他机动车的正常行驶,还有些机动车干脆将车驶入逆行车道行驶,这样更加妨碍了这座城市的交通安全。 特别是在娘热路的二环路口至慈松堂路口这一路段,这种现象非常严重。真切希望领导能关注一下这一极不文明的违章现象,关心一下低碳出行的人群,支持一下低碳行为。 谢谢!答复意见:网友您好!关于您谏言“请多关心低碳群体,多支持低碳行为”的留言,现请拉萨市委办公厅答复如下: 为全面加强道路交通秩序,4月10日起,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市行政综合执法联动支队,对全市各类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特别是当热路等路段大中型货运机动车乱停乱放、占道停车和经营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期间共查获违法停车560余起,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现象明显好转。 但因个别商户法规观念淡薄,违规占道经营,加之拉萨市现有停车场无法满足日益激增的车辆停放需求,致使仍存在人行道被占道经营、车辆违法停车等问题。 下一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继续加强机动车乱停乱放检查和政治,建立健全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和宣传,全面提升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意识,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氛围。 感谢您对西藏各项事业的关心。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